1. 园区对企业进驻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和装修补贴。 2. 园区对于总投资额到达要求的企业,在企业正常运作纳税后,给予一定的固定资产补助(包括企业运营设备、办公用品等)。 3. 园区对入驻企业实行贷款贴息,其新发生贷款部分按照基本利率给予100%财政贴息;对入驻企业实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补贴。 4. 园区设立专项发展资金,额度5000万,其中第一年全部用于招商,第二年50%用于招商,50%用于产业发展,第三年全部用于产业发展。 5. 园区对于入驻企业,若年缴税入库额在达到要求的,按园区财政所得部分,分别给予第一年60%,第二年50%,第三年至第五年40%的奖励。 6. 园区对世界500强、国内50强企业等重大项目,可采取“一企一议”、“一事一议”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。 7. 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,同时享受合肥市电子商务、服务外包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相关政策。